進口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修正
2022-07-20 10:48 作者:記者陳維強/台北報導 來源:台灣新生報 閱覽:
基隆關表示,進口貨物常有未依規定標示產地或有標示不實情形,依經濟部國際貿易局規定,進口人須改善產地標示至使人無誤認產地之虞,始可放行,進而延宕貨物通關。為兼顧國際貿易實務及加速貨物通關,貿易局於六月六日公告修正「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並自該日生效。
修正後的「進口貨品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處理原則」,除了更明確規範進口貨品產地標示相關細節外,同時也放寬在進口貨品上揭露國內廠商資訊之限制,例如:進口貨品如已正確標示產地(如MADE IN JAPAN、MADE IN CHINA等),則在同一面鄰近處可標示國內廠商名稱、地址、電話等相關資訊。
業者如對進口貨品產地標示相關規定仍有疑慮,可至貿易局網站(https://www.trade.gov.tw路徑:首頁/貿易法規與管理/貿易法規/輸入法規/行政規則)查詢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