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新聞 > 經濟 > 正文

預報簽發進口副報單作業修正 9/7實施

2020-08-31 08:00 作者:陳維強   來源:台灣新生報   閱覽:


財政部關務署修正「預報貨物通關報關手冊」進口篇簽發進口副報單作業部分內容,並將自九月七日實施。

本次修正後,線上申請核發進口報單副本第二聯(進口證明用聯),納稅義務人或具長期委任之報關業者可以工商憑證或自然人憑證登入關港貿單一窗口網站,不限通關方式,於線上自行列印進口報單副本,以申請核發一份,驗證查詢一次為限;同一份進口報單僅能列印非納稅辦法91(扣押貨物)、92(放棄貨物)、94(退運貨物)、95(逾期貨物)之項次。

下列情形不提供線上核發,請至進口地海關辦理:含納稅辦法六一至六九、五F、五五、九○案件;進口報單類別B6、D8、D7案件;緝私、菸酒案件。

整份進口報單副本電腦資料內容涉及長貨名之傳輸字元限制、商標圖檔、特殊字元等特殊情形者,線上核發無法完整呈現報單內容;如需完整報單內容,檢附報單複本至海關辦理

最近关注

热点内容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