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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勞局輔導簽訂團體協約 達成率6成2

2020-09-06 10:10 作者:臺南特派記者 李嘉祥   來源:台灣新生報   閱覽:



為替勞工建立尊嚴勞動及安全友善職場環境,臺南市政府勞工局積極強化工會協商權,持續推動入廠輔導事業單位與工會瞭解團體協約,提升事業單位與工會自行溝通與協商能力,南市五十三家企業工會中,目前已成功輔導卅三家事業單位與其產、企業工會簽訂團體協約,達成率達六成二三。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團體協約係由工會與僱主協商成果,較能保障勞工利益,且法律位階與效率高於工作規則,也可使勞動條件標準化,讓僱主易於計算成本,避免勞動者在協約有效期間罷工或其他勞資爭議導致的損害,對僱主或僱主團體有益,勞工局自一百年起入廠輔導事業單位與工會簽訂團體協約,每年成績皆有所成長,包括台酒善化啤酒廠、隆田酒廠、台灣百事、台糖等均克服困難簽訂團體協約。

王鑫基指出,實務輔導時常碰到僱主以公司內部已訂定工作規則,勸阻工會提出團體協商的要求,或有拖延協商、佯裝談判等違反誠信協商行為,讓工會產生挫折感而放棄,其實簽訂團體協約可保障勞資權益,也能提高企業形象,呼籲勞工團體及僱主團體應本於誠信原則進行自治集體協商,當協商面臨僵局,有發生爭議之虞時,儘量運用議事技巧,市府也會持續努力,促成更多事業單位與產企業簽訂團體協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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