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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五四運動的故事

2020-05-04 22:18 作者:張亞中   來源:中評社臺北5月4日電   閱覽:


中評社臺北5月4日電(作者 張亞中)1919年的5月4日,一群北大學生衝出了校園,喊著「外爭主權,內除國賊,還我山東,還我青島」的口號,到天安門廣場轉了一圈,火燒了趙家樓,這就是著名的五四運動。我們來回顧一下這段歷史。

1898年,德國藉口傳教士在山東被殺,強占膠州灣。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開打,日本順勢向德國宣戰,9月初占領青島。

北洋政府並非無能之輩,現有歷史檔案顯示,一戰一開打,1914年10月13日,北洋政府已要求當時的外交總長陸征祥,研究如何利用戰後的情勢收回山東。

當時美國總統威爾遜主張「公理戰勝強權」,後來又提出著名的「十四點和平建議」,這對於當時被強權欺負的弱勢中國來說,這是久旱逢甘霖的期盼,在外交政策上決定追隨美國、依靠美國,希望在戰後的和平會議上,美國人能夠捍衛公理、支持中國。

1918年,德國戰敗,第一次世界大戰結束,中國舉國歡騰,當時的輿論甚至要求北洋政府的外交家們,能到巴黎和會把朝鮮、越南、琉球、甚而臺灣、香港、澳門,全部要回來,但是當時的外交官頭腦清楚,認為以「戰勝國」的身份,能夠廢除傷害中國主權的《辛丑條約》,才是最重要的戰略目標,山東問題是一個次要的問題。

當時的作法是,一方面拉著日本人,希望日本支持廢除《辛丑條約》,山東問題以後再說;另一方面拉著美國人,希望美國支持廢除《辛丑條約》。

陸征祥出席巴黎和會前夕突然變卦,原本要在經過日本時,拜會日本高層政要及天皇,尋求支持,但是後來卻低調訪日,短暫停留後快速赴美。陸征祥高調訪美,雙方協同了外交立場,然後乘坐美國政府的專船赴巴黎開會。

1918年12月2日起,當時中國的外交政策就突然從「聯美聯日」變成了「聯美製日」。依照日本人後來的說法,新崛起的美國在東亞需要一個戰略夥伴,是美國要求中國選邊站,而中國外交也選擇了美國。事後來看,當五四青年要求反日時,其實在此之前,中國的職業外交家們早已定下「聯美製日」此一戰略方針。

1919年的1月11號,中國代表團抵達了巴黎,其中三位主其事的重要外交官可不是泛泛之輩,而是外交總長陸征祥、在美國哥倫比亞大學拿到法學博士的外交才子顧維鈞與當時駐英國公使施肇基。他們不是酒囊飯袋,如果他們搞不定的事情,大概靠學生示威遊行也難搞定。

一戰的時候,列強,特別是英國,就向段祺瑞保證過,只要參戰,打德國人,將來幫中國恢復大國地位。可是到了巴黎和會現場,完全不是這回事,他們看到:第一、中國問題根本不重要;第二、中國代表團的位置和地位,非常的低。英法美日義等五國,可有五名代表進場,連巴西都有三名代表,而中國進會場的只允許兩名代表,在列強眼中,中國只是第三流的國家。這個現實,讓代表團瞭解到,美國與英國等列強也只是說說而已,降低了期望值,不敢再希望廢除《辛丑條約》事,將重點聚集在了山東問題。

1月27號討論到山東問題,日本說:這還要討論嗎?大家不是都已經說好了,把德國權益轉交給我嗎?此時,美國威爾遜總統還是幫了個小忙,說,山東是中國的,既然中國代表團也來了和會,也讓他們參加一下吧。日本人也覺得沒什麼,就同意了。

做為一位優秀的職業外交官顧維鈞,在現場做了高水準的演出,引經據典地用國際法說明德國在山東的權益應該歸還給中國。(理由此處暫不處理)。日本人啞口無言,當時的輿論也認為顧維鈞像貓耍耗子一樣,把日本人耍在當場。中國代表團在法理上打了勝仗。

日本人也不是吃素的,講理講不過中國,另開戰局,找到美國下手。

日本人說,我們支持美國威爾遜總統的十四點和平與成立國際聯盟(國聯)的建議,但是能否在國聯的憲章裡面加上「全世界種族一律平等」的文字呢?

不要小看這一條,這一條恰恰是威爾遜與西方列強的死穴。威爾遜本人就是一個種族主義者,在聯邦政府內部還有種族歧視。其他如英國,法國,在全世界還有殖民地。日本人說,如果不想加這一條,那就看看西方列強如何處理山東問題好了。

巴黎和會第二次再談到山東問題的時候,已經是4月份了。不過,在4月份的時候,中國代表團已經幾乎沒有機會再參與列強之間的正式談判了。到了4月30日的時候,列強們已經基本上已敲定,所有德國在山東的權益全歸日本。

另一個問題來了,拿不回山東,巴黎和約簽還是不簽?從當時的檔案中可以看到,當時這些職業外交家的分析理由如下: 

如果簽的話,有一個壞處,就是讓日本在山東可能扎根,從此日本可能成為中國的一個禍根,以後很難制約日本。但如果不簽呢?

第一、列強已同意,占領也已是事實,即使不簽,日本也不會吐出這塊肥肉。第二、此事是列強同意的,要求中國讓步,如果日後日本做得太過火,中國也可要求列強發個話,表個態;如果不簽,以後山東再有嚴重問題,也無法要求列強再介入。第三、如果不簽字,可能中國無法加入「國聯」,這樣就不能在後來的國際體系中有自己的位置;第四、不簽字,就拿不到巴黎和會的可能好處,包括德國的戰爭賠款,德國取消對華的一些特權等等,而且很可能按《辛丑條約》規定還要繼續給德國的賠款。

不過,理性的討論在這個時候已經沒有意義了。4月30號發生的事情,等消息傳回到中國,在5月4號就爆發了「五四運動」。

在「外爭主權,內除國賊」的吶喊中,沒有一個人敢對巴黎和約負責。當時的總理錢能訓不敢負責,推給國會決定。國會推給總統徐世昌,總統徐世昌乾脆遞出辭職書,總理錢能訓也遞交辭職書,總理位子遞補到財政總長龔心湛。龔心湛說只代理十天,但十天過去,沒有人願接。

巴黎和會最後的簽字儀式,是在6月28日。簽還是不簽,政府必須做一個決定。6月26日之前,政府給巴黎打去的電報,一直是訓令,說得簽,但也得爭,保留意見,實在爭不過,就簽了吧。為何?因為當時的政府認為,簽署和約的利還是大於弊。但是6月26日,政府的態度出現了一個大轉彎,給巴黎代表團打了電報,說不能簽這個字。由於當時從北京到巴黎電報需要至少三天,平均是四至五天,最後的情形可能是,代表團沒有收到26日發出的電報,因此接受以往的訓令,在28日簽約,但日後政府又可迴避責任說,26日已發出不要簽約的電報。

但是在巴黎的代表團在28日簽約前就一直在想,這實在不能簽,五四運動已經如火如荼。一旦簽了之後,將來必然背上千秋萬世的罵名。

最後的結果是:中國雖然站在了戰勝國的行列當中,但是當戰勝國和德國簽字畫押的時候,文件上可沒有中國人的簽字,中國當然也就分不到戰勝國的利益。日本在山東強占德國權利的事實,沒有絲毫的改變。

這裡不再討論簽或不簽的利益得失,或當時即使再優秀的外交官也無法改變強權政治的事實,當內部人民「情緒」已經沸騰,再優秀的外交官也只能噤聲,國家利益不再能理性的討論。學生們有他們的熱情,但後來的故事如何發展呢?

五四運動,主要針對的是,被指認的三個親日派「賣國賊」,其中首當其衝的就是曹汝霖。七七事變之後,日本人也向曹汝霖招手,但曹汝霖堅決不受偽職,保住了晚節。而當時在五四運動期間,跑到曹汝霖住所趙家樓去點火燒房的北大學生梅思平,後來在抗日戰爭期間,當了日偽的組織部部長和內務部部長的漢奸,在抗戰勝利之後,被以叛國罪槍斃。

當時的外交總長陸征祥,對未來國情提出簡短而著名的警語:「弱國無外交」,在巴黎和會後,為照顧比利時籍夫人病情,辭職留在了歐洲,後來專心天主教會事務,1935年晉鐸為神父。二戰期間,幫助受納粹迫害的比利時地方群眾,並曾推動抵制日貨的運動,為抗戰勝利而祈禱。

(作者張亞中,臺灣大學政治學系教授、孫文學校總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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