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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超商女店員被挖眼案判太輕! 檢方提上訴求處重刑

2022-06-29 11:04 作者:記者陳真/屏東報導   來源:台灣新生報   閱覽:

  屏東潘姓超商女店員慘遭徒手挖眼及高樹鄉老婦人被砍傷案,屏東地院一審判處患有精神疾病的楊姓兇嫌五年徒刑;檢方二十八日認為原判決量刑並不妥適,依法提起上訴。

這起震驚社會的挖眼案件,屏東地院法官考量五十一歲的楊男,迄今仍未與婦人和潘女和解,也未取得兩名被害人諒解,加上他患有妄想型思覺失調症,辨識行為違法能力有輕微降低情形,依重傷未遂罪判楊四年及傷害罪一年兩個月徒刑,兩罪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五年,全案可上訴。

屏東地檢署指出,潘姓女店員僅因在工作時勸導楊男不要在店門口抽菸,就無端遭以手指摳挖雙眼,甚至還被毆打鼻部、頭部等,楊男暴行手段殘忍,令人髮指,至今仍使潘女身心嚴重受創。且考量雙方迄今仍未和解,楊男甚至還持續以其精神病症抗辯,難認犯後態度良好,有心生悔悟之情。

屏檢認為潘姓超商女店員案一審量刑有期徒刑四年,罪刑實屬過輕,難認符合社會大眾法律情感認知,且不符量刑比例,以及罪刑相當原則;檢察官與被害人及其家屬也難以認同原審判決結果,因此依法提起上訴,請求將原判決撤銷,另處妥適判決。

另外,屏檢指出,楊男去年六月三十日更涉嫌在屏東縣高樹鄉某間早餐店內,持菜刀砍傷范林姓婦人,依楊男行兇用菜刀外觀、重量、體積及使用方式等,以及揮砍身體部位來看,可認定楊男殺人犯意明確,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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