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建置第二處「路口多功能交通違規科技執法設備 7/15正式執法
2022-06-30 22:27 作者:記者劉春生/雲林報導 來源:台灣新生報 閱覽:
該系統經過測試完成後,已於六月二十四日驗收完成,並於六月二十七日已公告於「雲林縣警察局全球資訊網」。虎尾鎮文科路(一五八縣道)速限為六十公里,除超速十公里內不舉發外,超過設定速度則該設備即會自動拍照取締。對於未禮讓行人的認定方面,行經行人穿越道與行人行進方向距離在三公尺內(一個車道寬),就會算是未禮讓行人,該設備即會自動偵測錄影取締。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汽機車不停讓行人」、「車輛轉向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罰鍰金額都是新臺幣一千兩百元至三千六百元。
該局交通隊長曾智揚再次提醒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保護自己與他人生命財產安全,也避免違規被告發傷荷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