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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開槍送法院? 不開槍送醫院!

2022-08-23 13:31    作者:記者李叔霖/台北報導   來源:台灣新生報   VIEW:



▲張景義(圖左)表示,開槍後法院跑不完,圖中為王鴻薇,圖右為高李孟驊。(記者李叔霖攝)

  台南不幸發生殺警案,殺警凶嫌已經落網,但案件中員警用槍問題,又重新受到外界重視。台北市議員王鴻薇今(二十三)日召開記者會,邀請曾因槍械使用以致訴訟纏身,現任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現身說法,他表示,通常緊急狀況發生時,從拔槍到開槍只有二、三秒時間,開槍後可能遭民眾投訴,結果報告寫不完、法院跑不完。

議員王鴻薇痛批員警槍械使用下場,就是開槍上法院,不開槍上醫院,員警生命安全人人自危。萬華分局督察長高李孟驊在場強調,警察開槍之後,後續衍生問題才是重點所在!此外,日前因為台南殺警案,內政部部長徐國勇受訪時說,警察可以大膽使用槍械。然而,就有員警開槍之後,上法院纏訟六年之久。

王鴻薇指出,過去萬華分局員警張景義將偷竊、拒捕且開車在西門町衝撞的嫌犯擊斃,檢方指張男涉犯業務過失致死罪將他起訴,一審、二審都認定用槍符合必要性及急迫性,最後判他無罪,檢方又提上訴,最高法院認定檢方上訴不符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判決張景義無罪定讞,雖然如此,但仍對警方士氣打擊甚重。

張景義表示,從開槍到法院判決確定,對他來說每天都是煎熬,開完槍要上法院,大家心情都很沉重,只是沒有用槍沒辦法阻止嫌犯,民眾可能不知道,第一線員警在案發現場,僅二、三秒反應要不要開槍。面對當時兇嫌開車衝撞,立即拔槍喝斥嫌犯下車,因為七夕情人節身後都是人群,整個路口都是人群,當下開槍打輪胎,輪胎破了只是跳彈打中嫌犯腹部導致死亡。

面對老百姓警察難為,講話大聲也會被投訴,曾有民眾抱怨,警察先生你這麼大聲要幹甚麼?

王鴻薇強調,警察有槍不敢開,絕對不是開玩笑,整理案例資料發現,二○一三年起,除了在場員警張景義,纏訟六年才能沉冤得雪,類似狀況少說也有六件,而且幾乎一面倒都是判賠、判有罪,警察面對危險使用槍械,造成相當大心理壓力與精神負擔,以致讓警察佩槍形同虛設!
  • 責編:台灣新生報大陸事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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