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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星鄉長李志鏞提建議:申請興建農舍及認定建築線改以審查

2022-06-29 10:54    作者:記者董秀雲/宜蘭報導   來源:台灣新生報   VIEW:


宜蘭縣三星鄉長李志鏞於今( 廿八) 日在縣政府擴大務會議建議縣府修改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有關申請興建農舍及「一定規模之農業產銷設施」,但有疑義得向縣府申請指示指定建築線,以利簡政便民及農村發展。同時建議廢止一O六年發布之「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設置旅館審查作業要點」。李志鏞強調,「認定」的指定建築線可供遵循,「審查」則是曠日費時,也妨礙宜蘭縣觀光發展,這是對觀光發展著力點的條件限縮,應該要做局部修正。縣長林姿妙則表示:現行法規沒有違法,建議修法另行研議。

  宜蘭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建築基地接連建築線或以私設通路連接建築線,其連接寬度不得小於二公尺。申請興建農舍及一定規模之農業產銷設施則免受前項規定,但仍需向縣府申請指示指定建築線。前項一定規模之農業產銷設施由縣府定之。」建議修改「但有疑義得向縣府申請指示指定建築線。」因經向縣府申請指示建築線許可或不予指定建築線,皆不影響申請興建農舍及一定規模之農業產銷設施審查內容。可節省民脂民膏,簡政便民及裨益農村發展。

縣政府回應:有關三星鄉公所建議宜蘭建築管理自治條例但書「但仍需向縣府申請指示指定建築線」修改為「但有疑義得向縣府申請指示指定建築線」,查現行審查興建農舍資格證明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法規,雖無要求檢附農業用地指示指定建築線之規定,且無涉興建農舍資格證明及農業設施容許使用之審查,惟該案所提因涉及農舍及農業設施建築條件與樣態及宜蘭縣建築法規之全盤考量,公所所提意見,縣府將納入後續修法之參考。

三星鄉長李志鏞建議廢止一O六年發布之「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設置旅館審查作業要點」,提案指出按「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設置旅館審查作業要點:宜蘭縣政府為審查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設置旅館之事業計畫需要,依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訂定該要點。」復查「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容許使用案件,得視實際需要,訂定審查作業要點。」換言之,上揭要點僅於旅館主管機關辦理容許使用案件時始適用之。

按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表」規定甲、乙種建築用地除位於保護區外,容許作旅館使用,且免經申請許可,即得逕依建築法向建築主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旅館既免先申請容許使用,縣府訂定上揭旅館審查作業要點顯已牴觸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規定,為無效之行政規則,應請立即廢止。

縣政府提出意見:按「非都市土地經劃定使用分區並編定使用地類別,應依其容許使用之項目及許可使用細目使用。海域用地以外之各種使用地容許使用項目、許可使用細目及其附帶條件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辦理容許使用案件,得視實際需要,訂定審查作業要點」為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所明定。依上開管制規則「甲、乙、丙種建築用地得容許作日用品零售及服務設施-營業及辦公處所使用,屬免經申請許可使用細目,惟附帶條件:國際觀光旅館、觀光旅館、一般旅館者,不得位於全國區域計畫規定之沿海自然保護區。對於全國區域計畫規定之沿海一般保護區者,需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使用地主管機關及有關機關許可」。

縣政府因應宜蘭縣觀光發展需求及辦理審查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申請設置旅館業務,並兼顧及有效管理非都市土地建築用地居住環境品質,有條件開放非都市土地建築設置旅館,依據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特訂定「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設置旅館審查作業要點」,並發布週知。縣府強調,旨揭審查作業要點並無違背相關法令,以此要點審查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乙種建築用地旅館設置,並無違誤。
  • 責編:新生大陸事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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