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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投入營造業 最高獎勵10.8萬

2020-09-08 08:10    作者:李叔霖   來源:台灣新生報   VIEW:



營造業人力吃緊,急需更多勞工投入產業。勞動部昨(七)日發布施行「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提供最高十萬八千元就業獎勵津貼,鼓勵失業勞工從事營造業,只要受僱同一雇主滿三十日,每月薪資不低於每月基本工資,任職期間每月發給新台幣五千至七千元就業獎勵,最長發給十八個月。

勞動部指出,為配合現階段國家發展建設人力需求,進一步擴大就業獎勵措施適用範圍,以便提高失業勞工投入營造業工作意願,依照「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畫」規定,失業勞工符合失業滿三十日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情形之一,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經推介受僱營造業法所訂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廠商從事營造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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