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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思巴文

2019-08-09    作者:中文头条   來源:中文百科   VIEW:

八思巴文(拉丁語:'Phags-pa Script),元朝八思巴創製的拼音文字。元朝至元六年(1269)忽必烈頒發詔書推行,最初稱為「蒙古新字」,不久改稱「蒙古字」。官方採取了一系列行政措施,擴大其使用範圍。元滅後逐漸被廢棄。現在國內外學術界通用兩種名稱,一是按創製者命名,稱「八思巴文(字)」;一是按字母形狀特徵命名,稱「方體字」。字母表主要由藏文字母組成,也有一些梵文字母,還包括幾個新造字母。

關於字母數量,《法書考》、《書史會要》等早期文獻及其不同版本中,有41個和43個兩種說法。前者指最初的字母表,後者包括續增字母。按忽必烈的規定,八思巴文用以「譯寫一切文字」。現存資料也說明,它的書寫對象包括蒙古、漢、藏、梵、維吾爾等多種語言。譯寫各種語言時,有兩個原則:一是按口語語音拼寫,如譯寫蒙古語和漢語;一是按所譯語言的書面形式轉寫,如譯寫藏語和梵語。在蒙古語文獻中出現的個別藏語詞的寫法有兩種形式:一種與藏語書面形式相同;另一種與藏語書面形式不盡相同。

八思巴文以音素為表音單位,字母分元音和輔音,元音a不專設字母。字母體式,常見的有正體和篆體兩種。行款為左起豎寫,與藏文左起橫行不同。書寫單位是音節,與回鶻式蒙古文不同,這種書寫單位不適合於蒙古語的特點。由於書寫單位是音節,又不使用標點符號,所以詞和句子的界限只能靠上下文判斷。八思巴字拼寫漢語時不標聲調,因此,如果原文沒有漢字對照,或沒有上下文,就難以確定書寫單位所代表的漢字。

八思巴文作為元朝的國書,應用於多種語言統一的書面形式,給後人留下了許多歷史資料。現存資料中;譯寫蒙古語和漢語的資料多些;譯寫維吾爾語、藏語和梵語的資料很少,其中包括元朝官方文件的原件和碑刻,以及銅印、牌符、錢鈔、圖書、題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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