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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伯語

2019-08-12    作者:中文头条   來源:中文百科   VIEW:

阿拉伯語(拼音:ā lā bó yǔ;اللغة العربية‎),簡稱阿語,即阿拉伯民族的語言,屬於閃含語系閃語族,主要通行於中東和北非地區,現為27個亞非國家的官方語言。是聯合國的工作語言之一。以阿拉伯語作為母語的人數超過二億一千萬人,同時阿拉伯語為全世界穆斯林的宗教語言。阿拉伯語因分布廣闊,因此各個地區都有其方言,而「標準」阿拉伯語則是以伊斯蘭教經典《古蘭經》為準。

阿拉伯語源自古語言閃米特語,源自阿拉伯半島,於5世紀時在北方方言基礎上形成統一的文學語言,從西元6世紀開始便有古阿拉伯語的文獻,西元7世紀開始,隨著伊斯蘭帝國的擴張,及阿拉伯人和伊斯蘭教傳入其他國家,阿拉伯語完全取代了伊拉克、敘利亞、埃及和北非從前使用的語言。許多語言學家認為阿語是閃語系中最接近閃米特祖語的。

字母表

阿拉伯語字母,也作天方字母,為阿拉伯語的書寫形式,類似於希伯來文,除了阿拉伯語之外,世界上(尤其是伊斯蘭教勢力比較興盛的地區)尚有別的語言使用阿拉伯字母,如波斯語、達里語、中國的維吾爾語、哈薩克語等等。在中國,回族地區偶爾也用阿拉伯字母記寫漢語,這叫做「小兒經」。

阿拉伯字母本身不包含短元音,所以在阿拉伯語和波斯語、達里語、普什圖語等語言的很多書籍和雜誌中,短元音並不被標出,所以人們必須從文中推測出這些元音。出現這種現象的原因是閃族語更多的使用輔音和長元音來區分詞義。

值得注意的是,有的語言透過修改阿拉伯字母,使得所有的元音均可表示出來,人們閱讀文章時不再從文中推測讀音,例如維吾爾語。

阿拉伯字母屬於亞蘭字母體系,共有28個表示輔音的字母,通常在《古蘭經》,幼兒讀物,或者給外國人閱讀的書籍中才加元音符號。

字母表

上下文形式

名字

轉寫

音值(IPA)

獨立

尾部

中部

首部

ا

ا

ʾalif

ʾ / ā

多種多樣,包括 /aː/

ـب

ـبـ

بـ

bāʾ

b

/b/, 也在某些借詞中讀作 /p/

ـت

ـتـ

تـ

tāʾ

t

/t/

ـث

ـثـ

ثـ

ṯāʾ

/θ/

ـج

ـجـ

جـ

ǧīm

ǧ (也寫為 j, g)

[ɡ~dʒ~ʒ]

ـح

ـحـ

حـ

ḥāʾ

/ħ/

ـخ

ـخـ

خـ

ḫāʾ

ḫ (也寫為 kh, x)

/x/

ـد

ـد

د

dāl

d

/d/

ـذ

ـذ

ذ

ḏāl

ḏ (也寫為 dh, e)

/e/

ـر

ـر

ر

rāʾ

r

/r/

ـز

ـز

ز

zāy

z

/z/

ـس

ـسـ

سـ

sīn

s

/s/

ـش

ـشـ

شـ

šīn

š (也寫為 sh)  

/ʃ/

ـص

ـصـ

صـ

ṣād

/sˁ/

ـض

ـضـ

ضـ

ḍād

/dˁ/

ـط

ـطـ

طـ

ṭāʾ

/tˁ/

ـظ

ـظـ

ظـ

ẓāʾ

[eˁ~zˁ]

ـع

ـعـ

عـ

ʿayn

ʿ

/ʕ/

ـغ

ـغـ

غـ

ġayn

ġ (也寫為 gh)

/ɣ/ (在很多借詞中讀作 /ɡ/)

ف

ـف

ـفـ

فـ

fāʾ

f

/f/, 也在一些借詞中讀作 /v/

ـق

ـقـ

قـ

qāf

q

/q/

ـك

ـكـ

كـ

kāf

k

/k/

ـل

ـلـ

لـ

lām

l

/l/, (只在 Allah 中讀作 [lˁ])

ـم

ـمـ

مـ

mīm

m

/m/

ن

ـن

ـنـ

نـ

nūn

n

/n/

ـه

ـهـ

هـ

hāʾ

h

/h/

ـو

ـو

و

wāw

w / ū

/w/ / /uː/, 有時在借詞中讀作 /u/, /o/ /oː/

ـي

ـيـ

يـ

yāʾ

y / ī

/j/ / /iː/, 有時在借詞中讀作 /i/, /eː/ /e/

文法

阿拉伯語文法有兩個含義:

一指阿拉伯文法結構規律本身,即文法事實。

一指阿拉伯文法學,是探索並描述文法結構的科學,是研究阿拉伯語文法學者對客觀存在的阿拉伯語文法體系的認識和說明。

文法事實本身沒有分歧,但由於阿拉伯語文法學者觀察角度、認知理解、分析方法不一致,阿拉伯語文法學體系是有分歧的。

基本文法包括阿拉伯語詞法和句法(表達)兩部分:阿拉伯語詞法主要是指詞的構成、變化和分類規律;阿拉伯語句法主要是指短語和句子等文法單位的構成和變化規則。高級阿拉伯語文法在此層次上增加修辭。

古典阿拉伯語文法重點研究五大類:

語言或辭典(al-luġah اللغة):收集和解釋詞語

詞法(at-taṣrīf التصريف):確定詞的形態和構建方法

文法(an-naḥw النحو):研究現存語言和方言中的文法現象

派生(al-ištiqāq الاشتقاق):研究詞源

修辭(al-balāġah البلاغة):脩飾言論,利用多種語言手段以儘可能優美的表達。

按照阿拉伯語文法著作《文法大全》的分類,阿拉伯語文法細分為14個部分(《文法大全》伊本赫里頓出版社 2008年/伊斯蘭教曆1429 第10版 ISBN 9775731399):

基本文法術語(اساس النحو الكلام المفيد)

現在式動詞句法(اعراب الفعل المضارع)

名詞分類(اقسام الاسم)

定格和變格(الاعراب والبناء)

動詞、代主語、起語和述語(الفعل و نائبه والمبتدأوالخبر)

正偏組合(المجرورات)

替代(=النواسخ)

被動(المفعولات)

狀語 、區分語和指示(الحال والتميز والاشتثنا)

同格詞(التوابع)

呼喚(النداء)

數詞(الأعداد)

詞根和動名詞(إعمال المصادر و المشتقات)

疑問詞(الأساليب)

特點

阿語依照各國、各地的不同存在方言,在阿拉伯半島的南部沿海,阿語有若干方言,這些方言統稱為南阿拉伯語,南阿拉伯語與北阿拉伯語差異之大以至人們認為是一門獨立語言。另外西北非的馬格裡布方言和中東方言交談也不能互相理解。但各個方言區的人能採用《古蘭經》使用的古典阿拉伯語(書面語或標準語)作為標準,進而溝通。

使用較多的方言有埃及方言、敘利亞方言及伊拉克方言。由於埃及的文化產業特別是電影業(及相關行業)較之其他阿拉伯國家比較發達。以及阿拉伯小說家塔哈·海珊的小說廣為流傳。所以,埃及方言透過電影、歌曲、小說等形式傳播到阿拉伯各地。

阿拉伯語的標準形式稱作夫斯哈(الفصحى‎),使得各地住民能夠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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